上海不再全面禁止“路边摊”

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,对设摊经营、占道经营,以前是全面禁止,新规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、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兜售的同时,明确区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、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,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。(澎湃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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