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“最高级”等广告用语,吉利销售公司被罚60万

近期,宁波杭州湾新区吉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在发布的广告中,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等用语,被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,罚款金额为60万元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九条第三项,广告中不得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等用语。若有违反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,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,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,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、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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