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:11月1日起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

10月26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《关于将“心理治疗”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》(下称“《通知》”),决定自今年11月1日起将“心理治疗”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并在全省统一执行。(人民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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