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书显示,原告三体宇宙公司诉称,腾讯动漫公司、剧幕公司未经许可,擅自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《三体》系列小说改编“剧本杀”作品《三体·最终决议》。经原告对比,剧本杀的剧本中使用了大量与《三体》系列小说相关的背景及元素。此外,涉案剧本杀擅自以“三体”进行命名,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。三体宇宙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宣传、制作、发售该剧本杀的行为,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万元,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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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书显示,原告三体宇宙公司诉称,腾讯动漫公司、剧幕公司未经许可,擅自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《三体》系列小说改编“剧本杀”作品《三体·最终决议》。经原告对比,剧本杀的剧本中使用了大量与《三体》系列小说相关的背景及元素。此外,涉案剧本杀擅自以“三体”进行命名,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。三体宇宙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宣传、制作、发售该剧本杀的行为,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万元,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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