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北京市财政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。自2023年5月1日起,北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%的政策,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。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做调整,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。(新京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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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北京市财政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。自2023年5月1日起,北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%的政策,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。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做调整,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。(新京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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